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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中央《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颁布之后,省委下定决心加大公选工作的力度,拿出的公选职位在数量和力度上史无前例。当时任广东省委书记的李长春同志在2001年多次强调,公选干部要达到三分之一,但要往二分之一去努力。李长春同志认为对别的事情不能出风头,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就是要造点舆论。广东省先后开展了三次较大规模的公选工作,第一次是1997年7个副厅级职位的公选,最后选出了5名副厅级领导干部,2个职位空缺;2000年开展了第二次公选,
846名考生参与了14个岗位的竞争。2001年底至今年6月的第三次“公选”,2173名优秀人才参加了20个副厅职位选拔。广东省在三次副厅级领导干部公选的基础上逐渐摸索出一条有自己特色的公选之路。在选拔方法上进行了创新,采取了分类选拔的办法,将公选职位分为党政群、财税、工交、信息、经贸、科教等类别,每个考生只可报名参加一个类别的选拔,并在本类别内填报2个职位志愿,并表明如被确定为拟任人选是否服从组织安排。在选拔条件上将报名的年龄从一般的45岁放宽到55岁,学历放到了大专。在选拔方式上采用了分段选拔,实行考察、培训、面试三者的互动。考试上为了避免出现高分低能的现象,更加注意对能力的测试,命题坚持了“学习的竞赛,工作的竞赛,建设一支高素质干部队伍的竞赛”的原则,坚持“考活不考死,考实不考虚,考好不考倒”的工作方针。在考察时也进行了创新,考察实行量化计分,将考察对象的笔试、面试成绩均不带入考察结果,任职人选的产生根据考察的结果报省委常委研究决定。广东省委组织部在总结几年来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编写的《竞争上岗实践与探索》和《跨世纪公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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