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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推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一直走在全国的前列。青岛市主要采取三条途径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1)扩大民主,引入竞争,广开干部“上”的途径。坚持公开选拔制度,选拔各级领导干部。在1986年、1993年、1999年、2000年先后四次集中公开选拔副局级以上领导干部。目前,全市已公开选拔了729名干部,其中副局级以上领导干部108名。为此,青岛市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快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市级机关处级领导职务竞争上岗暂行规定》,明确了处级领导干部竞争上岗的指导思想、适用范围、实施程序及竞聘人员的基本条件等。1998年11月,市委组织部率先采取全出竞进的办法,对部内10个处长、15个副处长职位实行了竞争上岗,在全市起到了明显的带动作用。自1998年以来,全市约有上万名各级机关干部参加了竞争上岗,其中,市级机关中有42个单位的301名干部通过竞争上岗走上了处级领导岗位,12个市区党政机关先后有2551人通过竞争上岗走上了领导岗位。同时,青岛市还实施跨世纪工程,选拔优秀后备年轻干部:1995年,实施“跨世纪工程”,采取组织推荐与社会推荐相结合,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公开选拔了200名正局级、500名副局级、1000名处级领导干部后备人选;1996年,实施了企业经营管理者后备人才选拔培养工程。选拔了600多名中一型以上企业主要经营管理者后备人选,其中有100多名高新技术企业、支柱企业、大型企业集团主要经营管理者后备人选;1999年5月,又集中开展了“人才推荐月”活动,打破地域和身份的限制,面向全国招揽人才,遴选了500多名党政机关优秀年轻干部和500多名市直企业优秀年轻经营管理者,并从中选出100名能够在大型骨干企业集团任职的经营管理者。(2)加大力度,多管齐下,畅通干部“下”的渠道。实行了领导干部试用制:对新提拔任副局级领导职务的干部一律实行试用制,试用期限一年。建立了待岗制度。出台了《市管干部待岗制度的试行规定》和《处级以下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者待岗制度暂行规定》,对不胜任现职目前又没有合适岗位安排的干部实行待岗。为严把干部“入口关”,推进干部工作的公开化、民主化,把对干部的评议权、监督权交给群众。对拟提拔的领导干部,在任命之前,通过《青岛日报》等新闻媒介或通过发文、开会等形式向全社会或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对群众有反映的,经调查核实,不能胜任此领导职务的不再任用。实行了任期制和聘任制。对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实行任期制。副处级以上领导职位任期一般为三年,任期届满,根据考核结果和有关条件、目前工作需要,决定是否继续任用,或重新竞争上岗。(3)制度配套,系统推进,保证干部能上能下的顺利进行。加强宣传教育,使干部能上能下有一个好的社会环境。坚持常抓不懈,使干部能上能下环环相扣,循序渐进。坚持制度联动,使干部能上能下的措施相互衔接、相互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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