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情况
 

青海省以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为目标,积极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取得了较好的成效。99年9月,省委制定了《关于深化干部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从“扩大民主、完善考核、推进交流、加强监督”等方面提出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总体目标。为落实《意见》要求,省委组织部相继制定了《关于推进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意见》和《关于党政领导实行任前公示的意见》等18个配套规定,涉及干部“进与出”、“上与下”的方方面面。2000年10月,省委提出要逐步建立以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和任期制、试用期制为主要内容的干部“能上能下”机制;以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主评议和完善考核为主要内容的干部考核工作机制;以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诫勉制、经济责任审计为主要内容的干部监督机制。之后,又相继出台了《关于州、地、市、县党政领导班子正职人选提名表决和征求意见试行办法》、《关于做好年轻干部挂职锻炼工作的意见》和《干部考察预告制试行办法》等一系列制度,全省干部制度改革工作进入了重点突破、整体推进、配套进行的新阶段。 迄今,全省已成功组织了5次公开选拔副厅级领导干部工作,共选拔副厅级领导干部35名。全省8个州、地、市和19个县、市、区也开展了公开选拔县、科级领导干部工作。同时,以省直机关和地方党政机关机构改革为契机,积极推行竞争上岗工作。

 

【读后感言】 【进入论坛】